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5-00043246 | 分 类 | 其他;证监会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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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证监会 | 发文日期 | 2015年02月17日 |
名 称 | 【第114号令】《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 | ||
文 号 | 证监会令【第114号】 | 主 题 词 |
【第114号令】《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14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制度。为规范行政和解试点相关工作,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了《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1日第6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