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
为使企业及时享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请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鼓励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为确保全年评价工作按时收尾,请参评企业在9月30日前完成参评提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联 系 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贾瑞生 王勐磊
联系电话 : 0471-6373683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