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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的反馈意见
    哈希值:

    发文机关: 中国证监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截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25 阅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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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5-00008985 分        类 反馈意见;审核反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名        称 关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的反馈意见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的反馈意见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变更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请补充提供本次公司股权受让方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根据申请材料,本次公司股权受让方根据西班牙法律不属于任何西班牙银行、保险或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监管下的实体,无法出具主要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一是请补充提供其管理的至少一家金融机构的经所在国家和地区证券监管机构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认证的监管意见,包括是否符合“依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机构,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最近3年主要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的条件、是否存在“最近3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者重大不良诚信记录;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者处于整改期间”等情况。二是受让方最近三年诚信合规情况的证明材料出具时间较早,如部分材料于20239月出具,请更新。

    三、请补充提供受让方集团母公司以下材料:一是最近三年的长期信用评级为A的证明材料;二是2024年营业收入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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