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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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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内蒙古工信厅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截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03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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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要求,工信厅制定2021年度普法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我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现对我厅2021年度普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普法内容

    (一)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结合法律“七进”,实现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开展普法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制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强化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

    (五)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积极宣传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法律保护宣传,形成让企业家干事创业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六)系统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围绕投资规划、民爆安全、工业节能、中小企业促进、食品安全、食盐专营、无线电管理、监控化学品管理等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规章,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政策解读等形式,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二、普法方式

    (一)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内普法。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普法“头雁效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利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开展普法。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处室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履行普法职责。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平台、政务办事大厅等途径,公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等事宜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

    (三)利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开展普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根据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做好“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普法教育。

    (四)利用公共服务过程开展普法。通过各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普及生产经营、权益保护、退出市场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事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

    (五)利用法治文化建设过程开展普法。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公益短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以及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国内国际重大活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普法要求

    各处室按照责任清单安排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动态及时上传至门户网站;于7月底、12月底前将普法工作半年、全年总结报送政策法规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1年6月2日


    附件下载1: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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