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登录 | 工作台 | 帮助中心 | 留言
    政策详情
    【内蒙古税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哈希值: e055cccd2e43bb2fe8ec2778fd44a19ae940bcddd23e5244cb0668b5d358f762

    发文机关: 内蒙古税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截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21 阅读 17
    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友情链接
    新手必读
    平台协议
    曝光台
    内蒙古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平台
    您是第 0 位访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联系电话:400-806-3768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