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登录 | 工作台 | 帮助中心 | 留言
    政策详情
    【内蒙古税务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哈希值: db5d5137b6372a2ac9a8851e95c18178ec5a39a4b58252060497f0f6cad1b655

    发文机关: 内蒙古税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截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01 阅读 34
    收藏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友情链接
    新手必读
    平台协议
    曝光台
    内蒙古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平台
    您是第 0 位访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联系电话:400-806-3768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