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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发改委】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转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控处《关于报送粮油应急加工企业的函》的通知
    哈希值: 767f4f873103820699ad42207618c97a4718934d2d059abd32ac8d4e690e19bd

    发文机关: 呼和浩特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截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9 阅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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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现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控处《关于报送粮油应急加工企业的函》(处室便函调控〔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同时结合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建立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辖区内粮油应急加工企业进行项目申报,旗县区发改委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请将电子版和正式文件报送粮食调控科。

    附件:

    1.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控处《关于报送粮油应急加工企业的函》(处室便函调控〔2020)6号)

    2.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建立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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