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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发改委】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关于推进风电供暖项目实施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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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呼和浩特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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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7-14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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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风电供暖项目实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风电供暖发展的关心和建言献策。现就您的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为了推进风电供暖示范,我市先后两次向自治区争取风电供暖项目指标,自治区分别以内发改能源字〔2015〕1504号、内发改能源字〔2017〕273号文件下达我市30、35万千瓦的风电供暖项目指标。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5〕306号)的要求:1万千瓦风电场配套建设2万平米的建筑供暖。截止目前,我市两批共65万千瓦、配套130万平米的风电供暖项目,风电部分全部并网,供暖部分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已实现供暖117万平米,其余13万平米预计年内实现供暖。供暖地点主要选取在学校、商场及企事业单位办公楼,采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电热膜供暖的模式,符合我市冬季供暖需求。经过2个供暖期的实践,供暖效果良好,为我市推动电供暖起到了示范作用。

    除上述指标范围内项目,国家、自治区对风电供暖暂时没有补贴政策。从政策趋势看,风电项目今后开始实行平价甚至低价上网,且电供暖电价较高;城区内电负荷较小,难以满足电供暖接入需求,后续推进风电供暖项目条件受限。

    实施风电供暖工程,可以缓解弃风问题,改善全市冬季空气质量。下一步我们一是将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风电项目,为推进风电供暖项目打好先行基础。二是待国家、自治区新政策出台后,我们拟结合新政策,联合市有关部门,探索实施风电供暖的新路径。

    签发人:李晓燕

    联系人:董晔

    联系电话:460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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