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0294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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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年08月29日 | |
名 称 | 关于北京同仁堂医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 | ||
文 号 | 国合函〔2025〕1471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北京同仁堂医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
北京同仁堂医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36,930,5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你公司10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110,139,024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附后。
三、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四、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五、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附件:“全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序号 |
股东名称 |
申请全流通股数(股) |
1 |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2,930,500 |
2 |
北京同仁堂养老产业投资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
17,605,573 |
3 |
北京同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46,607 |
4 |
苏州同康医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24,557 |
5 |
朱智彪 |
7,612,833 |
6 |
潘松琴 |
6,228,682 |
7 |
亳州市益品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10,077 |
8 |
济宁温泰和银龄置业有限公司 |
2,592,494 |
9 |
湖州秉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4,622 |
10 |
北京同仁堂医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03,079 |
合计 |
110,139,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