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林草局:
报来《〈巴彦淖尔市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巴发改农发〔2023〕311号)收悉。为全面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及专项规划,结合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磴口县。
三、建设单位: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769万元,其它费用2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人工造乔木林500亩,人工造灌木林25000亩,退化林修复40000亩,工程固沙25000亩。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与环节包括造林施工中整地、施肥、栽植苗木、纱障设置等。
六、建设期:2024年-2025年。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们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严禁脱离实际搞建设。
(二)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有关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请你们据此批复,在初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理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并确保细化落地上图,抓紧报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批。项目建设以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实施,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表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2018年第1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等制度,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效。
(四)请你们按照国家《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和自治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内发改振兴字〔2022〕1550号)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细化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以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努力带动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