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5-0269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政策法规字〔2025〕300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09 | 公文时效 |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结合我厅的工作实际,决定废止三件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自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废止的三件规范性文件分别为:
1.《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若干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号);
2.《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18〕668号);
3.《内蒙古自治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4〕312号)。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