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各界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过程中的咨询评估等参谋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项目评估论证的质量和效率,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现拟公开征集咨询评估机构和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分别面向各工程咨询机构、设计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征集咨询评估机构和评审专家,建立咨询评估机构库和评审专家库,从库中选择相应机构或专家为我委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评审和项目节能审查等其他评估咨询工作提供专业咨询评审意见。
二、选聘条件
(一)咨询评估机构选聘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无不良信用记录;
3.近3年年检合格;
4.近三年完成所申请专业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评估不少于5项,以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等编制业绩分别不少于10项(特殊行业除外);
5.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审专家选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等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本人自愿参加项目评估、评审、考察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市发改委和市发改委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放宽到70周岁,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6.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业分类及提交资料
(一)专业分类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单》专业类别,选出包括农业、水利、水电(含抽水蓄能)新能源、火电、电网工程、石油天然气(含油气输送管网、接收存储设施)、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含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含公路桥梁、隧道)、民航、电子通信、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邮政、物流、节能审查、“双碳”领域、经济、综合性专业等方面的机构和专家分别组建咨询评估机构库和评审专家库。报名机构和个人根据自身资质条件及专业领域,申报专业可报一项,也可报多项。
(二)报名所需资料
咨询评估机构库申请需提供:《咨询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明、机构近年完成的各项报告编制情况、项目评审工作案例及相关评审评估业绩证明等材料。
评审专家库申请需提供:《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已注册(登记)执业资格证及与项目评估、评审有关的获奖证书、个人近年参与完成的项目评审工作案例及相关评估业绩证明等材料。
上述材料须经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5月26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报送的资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份PDF文档,《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咨询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要同时提供Excel版。
四、审核入库
市发改委将对机构和专家资料进行公开招标(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入库机构和入库专家颁发《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证》《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证》,按照专业类别分别纳入我委咨询评估机构库和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参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及其他咨询评估工作,获取合理报酬,并接受市发改委的考核监督。
联系人:鞠 源 李 喆 联系电话:4608656
邮箱:hsfgwxmps@126.com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附件1 咨询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xls
附件2 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