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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废止内经信发〔2016〕25号和内经信发〔2016〕26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机关: 自治区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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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3-24 阅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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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5-0121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5〕142号
    成文日期 2025-03-24 公文时效

    关于废止内经信发〔2016〕25号和内经信发〔2016〕26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03-2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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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区民爆企业:

    经研究,我厅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内经信发〔2016〕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内经信发〔2016〕26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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