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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机关: 自治区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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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5-22 阅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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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5-0241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投规字〔2025〕273号
    成文日期 2025-05-22 公文时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05-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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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政策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开展2025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取消5个申报方向

    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绩效评价结果,取消企业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工匠人才培育、工业设计中心、食盐追溯体系建设、创新型中小企业等5个方向政策支持,不再申报;其他申报方向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38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4〕90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其他事宜

    (一)申报指南中凡有涉及年份的材料进行顺延,如:“2023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则需提供2024年度相关材料;

    (二)自治区工信厅将采用“即报即评、先报先评、分批分次”原则开展工作,请各盟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及时申报,排队待评,自治区第一批评审初步确定在5月底。

    (三)各盟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申报指南严格把关项目,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同时征求其他部门意见,防止专项资金申报单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鉴于《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尚未正式印发,确保惠企政策资金及时下达,各盟市先以2024年申报指南为准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待《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正式发布后,我厅将同步更新并印发申报指南,届时各盟市以后发申报指南为准开展评审工作。

    附件:1.《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386号)

    2.《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4〕90号)

    2025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1: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2: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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